山东科技大学优秀教学团队建设计划管理办法

作者: 时间:2020-06-12 点击数: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建设山东省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凝聚并培养一批优秀的教学团队,提升学校整体教学水平,特设立山东科技大学优秀教学团队建设计划(以下简称“团队计划”),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遵循“坚持以教学为中心,突出教学中心地位,强化优势,带动整体”的原则,进一步提高广大教师教学积极性与责任心,有计划、有重点地每年遴选10个教学团队进行重点培养。

第三条 教学团队必须依托国家级或省级教学平台进行建设,或以建设国家级或省级教学平台为目标。

第四条 构建发展目标明确、梯队结构合理、具有良好合作精神和发展潜力的教学团队,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目标,以课程(系列课程)体系建设为核心,以教学内容改革和教学模式创新为手段,积极探索教学团队运行和管理机制,引领教学队伍建设。

第二章 遴选标准

第五条 教学团队设团队带头人1人,成员510人。

(一)团队带头人应具备的条件:

1. 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高尚,热爱教育事业,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学术道德;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研究群体中有较强的凝聚作用;长期在教学第一线为本科生授课,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坚持教学研究与改革、以科研促进教学,教学效果良好。

2.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3.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被评为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

2)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2位,或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首位。

3)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国家级前3位,或省级前2位。

4)国家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前3位,或省级重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前2位,或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负责人。

5)以第一作者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0篇及以上,其中被CSSCIA&HCI等收录,或被《新华文摘》收录(论点摘编除外)、或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的论文2篇以上。

6)长期在本科一线教学,给本科生开设必修课程,年均本(专)科课堂教学工作量达300学时以上,教学效果好。近3年来,课堂教学质量测评成绩单班排名前50%,并得到广泛认可。

(二)团队成员应具备的条件

1. 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教风和团队精神,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目标明确,符合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人才培养改革思路。

2. 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研工作等方面应具有良好的建设基础。

3. 近年来本科教学工作量年均达到280学时以上,且有半数以上参与省级及以上本科教学工程项目或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4. 70%以上团队成员课堂教学质量测评成绩单班排名前50%

第三章 遴选程序

第六条 团队计划遴选每年组织一次,择优支持。申请者需填写《山东科技大学优秀教学团队建设计划申请书》,经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推荐意见后报教务处。

第七条 评审工作以会议答辩评审方式进行,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

第八条 拟支持名单通过校园网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教务处负责公示异议的受理工作。

第九条 批准立项后,获支持团队须与学校签订《山东科技大学优秀教学团队建设计划合同书》,明确研究内容、预期目标及标志性成果等。

第四章 支持措施

第十条 团队计划以项目立项的形式予以资助,用于团队建设。每个教学团队资助10万元,资助经费一次核定,分年度拨款,资助期限为五年,财务处单设账号,专款专用。资助经费按教学经费管理使用,由团队计划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签字方可报销。

第五章 组织管理

第十一条 团队计划由教务处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团队带头人负责团队的建设,所在单位负责监督,学校负责立项、年度检查、结题验收工作。

第十三条 团队带头人撰写年度进展报告,经相关部门组织评议通过后,拨付下年度经费。

第十四条 团队所在单位应积极整合本单位资源支持团队开展工作,在基础条件、人员配备、学术交流等方面予以支持。

第十五条 根据人才引进的情况和项目实施的需要,团队成员允许调整一次,人员调整情况须报教务处备案。

第六章 考核目标

第十六条 教学团队考核目标

(一)以提高教学质量为核心,大力推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教学效果显著,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

(二)每年人均承担本(专)科课堂教学任务不低于140学时,课堂教学质量测评成绩单班排名前50%

(三)团队在五年内须至少完成下列2项任务:

1. 获得国家教学名师1名,或获得省级教学名师2名以上。

2. 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前5位、二等奖前3位、三等奖首位。

3. 主持省部级及以上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

4. 主持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

5. 主编(首位)国家级、省级规划教材或省级及以上优秀教材。

(四)团队在五年内须至少完成下列3项任务:

1. 指导学生开展学科创新竞赛活动,所指导的项目获省级一、二等奖及以上奖励不少于10项。

2. 指导学生获省级及以上优秀学位论文不少于3篇。

3. 在校级及以上讲课比赛、微课大赛、多媒体课件大赛等教学竞赛中获一、二等奖不少于3项。

4. 以第一作者在学术期刊正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数量不少于20篇,论文须标注“山东科技大学优秀教学团队建设计划资助”。

5. 科研水平较高并重视科研促教学工作,在科研成果转化教学资源、自制实验设备等方面成效显著,并有应用范例不少于3项。

第十七条 建设期满后,团队带头人提交结题报告并附有关支撑材料,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并公布验收结果。考核优秀的,可以申请连续资助,同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的团队支持计划。

第十八条 不能按期结题的,团队带头人于结题前三个月提出延期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送相关部门审批。在项目延期期间,团队带头人应继续报送年度进展报告,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延期后仍未结题的,视情况追回部分经费,团队成员五年内不能申请各类限额项目。

第七章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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