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课部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青年教师青年教师导航计划工作安排

作者: 时间:2021-09-11 点击数:

根据学校《关于实施2021-2022学年青年教师教育教学导航计划的通知》(教处函字〔2021〕61号)要求,基础课部本学期青年教师导航计划安排如下:

一、参加人员及指导教师安排

序号

青年教师

指导教师

助课课程

1

徐林林

邓阿丽

大学物理

2

张越

左守志

形势与政策

二、青年教师主要任务

青年教师参加教育教学导航计划培训,且获得至少60学分,具体包括以下任务:

1.参加校区或学校组织的线下集中培训学习,每场次2学分,至少参加6场次;

2.主动联系指导教师全程指导,每学期3学分,共计6学分;

3.参加教研室活动,每学期参加全部教研活动的计10学分,共计20学分,缺勤1次扣1学分;

4.参加学校指定的教育教学类网络培训,每场次2学分,至少参加6场次;

5.根据学校安排,参加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其他知识能力培训,每场次(报告或讲课)2学分,最多计10学分。

6.导航结束,青年教师需提交青年教师教育教学导航计划培训档案(包括集中培训记录至少6次,观摩课记录至少2次,听课记录至少3次,专家讲座记录至少1次,导师指导记录至少10次等内容)和听课记录本;青年教师教学反思(至少1篇)、培训总结

三、指导教师任务

1.指导教师每个学期都要有计划、有总结,对青年教师的教学全过程,包括:备课、授课、教案的书写、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应用、作业批改、课后答疑辅导、考试命题、试卷评阅等进行跟踪指导,帮助青年教师熟练掌握教学的每一个环节。

2.导师每学期需提交指导计划;教学指导记录(至少5次);青年教师培养工作总结。

四、考核要求

1.考核内容

(1)教学材料检查。

(2)教学情况检查。授课检查每人不少于20分钟,根据实际表现当场进行评分。

2.基础课部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和指导教师的指导工作进行全面评价,给出考核意见,并报教学科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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