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课部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

作者:基础课部党总支 时间:2021-09-08 点击数:

为提高基础课部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山东科技大学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山科大党发〔2020〕13号)文件精神,结合基础课部实际,制定为提高基础课部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山东科技大学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山科大党发〔2020〕13号)文件精神,结合基础课部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规范决策的原则,凡涉及基础课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人事安排、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事项实行集体决策,须提交党政联席会、党总支委员会讨论决定。

二、“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内容

(一)重大决策事项

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事关基础课部改革、发展和稳定全局,关系广大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主要包括:

1.基础课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上级和学校重要指示、决定以及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的重大措施。

2.基础课部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和文化建设等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3.基础课部发展规划、学科建设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等的制定、调整。

4. 基础课部党务和行政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5.基础课部人才引进、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收入分配、考核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6.基础课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方面重大事项的决定。

7.基础课部重要资产处置、重大无形资产的授权使用、年度财务预算计划等。

8.基础课部安全稳定、保密工作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

9.基础课部党员、教职工等重要奖惩。

10.须集体研究决策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和人事安排

重要干部任免和人事安排主要包括:

1.优秀年轻干部的推荐、选拔;

2.推荐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选。

3.教研室主任(副主任)、实验室主任(副主任)等安排和调整。

4.其他须集体决策的重要人事事项。

(三)重大项目安排

重大项目安排,主要包括:

1.重大维修项目,重要设备、大宗物资采购和购买服务。

2.国内国(境)外科学技术文化交流与合作重要项目,重大合资合作项目。

3.基础课部大型庆典和纪念活动。

4.基础课部重大学科建设项目和科研项目。

5.须集体讨论决定的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

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主要包括基础课部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未列入学校年度预算的追加预算和大额度支出,重大捐赠,以及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基础课部年度预算内没有明确具体项目的单笔经费1万元(含)以上由基础课部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

三、集体决策程序

凡属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应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由党政联席会、党总支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决策程序按照《基础课部党总支会议制度》《基础课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等有关规定执行。

(一)需要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重要事项,应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或通过;其他与教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在决策前应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二)对学术性较强的事项,在决策前应提交学术领导小组的意见。

(三)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事先进行专家评估论证和技术、政策、法律咨询,提交论证报告或立项报告。

四、集体决策的实施与监督

(一)党政联席会、党总支委员会决定的事项,由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

(二)领导班子成员对集体决定的事项必须严格遵守、坚决执行,任何个人无权擅自改变。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可以提请下次会议复议,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议前,必须执行会议决定。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有权监督“三重一大”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四)“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落实情况,除按规定保密的事项外,应根据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在相应范围内及时公开。

五、责任追究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

(二)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的。

(三)未提供全面真实情况而造成决策失误的。

(四)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纠正的。

(五)其他因违反本办法而造成决策失误的。

六、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有关规定中与本规则不一致的,按本规则执行。



基础课部党总支

202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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